就是坛口里正副坛主,他为了杀他们,在坛口前埋伏了三天,两刀了帐,又杀了十来个他们的心腹,才向其余的帮众开示了帮主的手令,他在坛口里吃饱喝足后,让他们等着总坛里派来的新坛主,快天亮才大摇大摆地离开。
然而坛口的血迹还没有被冲刷干净,正堂上却已经找不到他的人影,只留下一桌狼籍的席面。
“混帐!”
连震云一咬牙,转身就飞向高邮城的南城,不用寻找他远远就看到了南里几条暗巷里灯火通明,艳帜大张,喝酒唱曲和打情骂俏声此起彼伏,这个时节正是私窠子里最热闹的时候。
他没好气一路闯进倒数第四家叫喜相逢的私窠子,飞到了左院里的头等上房外,房里火盆烧得正旺,十九岁的他脱光了上衣,露出带着伤的健壮身子,正抱着喜相逢里的头牌清倌调笑喝酒。
眼看着他的头已经埋到了那清倌里的胸衣里,那清倌的呻吟声都快传到屋外头去了,连震云忍无可忍,直接穿门扑了进去,也顾不上他是攒足了钱装大爷,平生头一次来开荤破处,更不管他是不是听得见,冲着他吼道:“行了!马上走!快去城外接人!”
正奸情恋热的男女突然间停了下来,连震云看到那十九岁的他从清倌的胸前抬起头,皱眉像是想起了什么,正剥她长裙的手也停了,疑惑自语着,“我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,要到城外去找个人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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