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!--nago-->星期天接近中午的时候,高奇峰骑著摩托车到了方浩文的住处。
这不是他第一次找她了,打从那天听白千紫说她现在兼两份差后,他找过她三次,打了无数通电话,就是不见她人影。
今天总该在了吧?连星期天都上班可就夸张了点。
结果,门铃按了半天还是没人理,他不由得坐在大门外频频皱眉。
这娘儿们不要命了吗?整个星期工作连个休息日都没有。
为什么要这么累?在服饰店不是做得好好的,既轻松,薪水又高?
他认识浩文不是三天五天了,她的固执是极出名的;尤其在她父亲过世、母亲改嫁之后,她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,并且坚持下去,任何困难都没有令她回头。
比较起来,高奇峰明白自己真的命好。虽然同样是乡下孩子,一起玩,一起念书,一起长大,至少他父母健在,家庭幸福;而他既高又壮,还是个男孩子,却不用出去挣半分钱来付自己的学费或维持生活,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开口,爸妈就会争著把零用钱塞给他。
如果浩文肯让他帮她就好了,他们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,就像兄妹一样,她该死地跟他客气什么?
就在他皱著眉叨念时,远远看见浩文往这儿走来。
高奇峰三、两步跑过去。
“你到底在忙些什么?”他劈头就问。
方浩文大清晨就觉得饿得睡不著,一直挨到十一点才决定出去解决早餐兼午餐,这会儿正想回去再抱著被睡个午觉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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