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又不是我的错。”放朝歌很委屈的一再挥着手中的报纸。
“闭嘴!”他只在乎现在躺在病床上动也不动的人儿,蓝海洋的眼光始终没有离开过放朝欢。
她会昏过去,当然不是放朝歌的错,是他的错。
七年前第一次看见她,他即看见了放朝歌对她的宠溺。他是孤儿,比她年长,跟着朝歌把她当妹妹疼是理所当然,她念高中的那三年,正是朝歌演艺事业的起步阶段,朝歌一忙,十天半个月不在家是常有的事,三人同住一间公寓,朝歌不在,照顾常发懒病的她,自然成了他的责任。
懒,犯了他的大忌。他痛恨不负责任的人!
认定她是他的亲人,自然也就不允许她懒的不懂“责任”二字。
对“责任”这两个字,他有超越常人的认真,因此,工作以外的时间,他全心全意的认真“负责任”的要教会她——人生不准懒!
直到她高中毕业的那一天,就在他谈完朝歌的新约,回到家,一踏进门——她舒服的蜷在沙发上,及腰的长发自在的披散在她背上,下午四点的阳光,很亮却不刺眼的撒落在她身上。
当她用刚睡醒的懒懒音调说:“嗯嗯,你回来啦?我等你好久……”
领悟在瞬间,他错了,而且错的离谱。
她不是责任。她是他疯狂的想要!
根深抵固要一个完整的家的执念,引爆出心底的狂热。
他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家、属于自己的女人,他所有的想要,在她说出这一句话时,有了明确的方向,她——放朝欢,是他可以触摸到、可以拥抱到的真实想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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