阎京笙讨厌纽约这个城市。
异国的人种太多,讹诈的语言太烦,纽约是个充满科技与新鲜感的国家,连行人的步调都很快。
在这个城市里,大家各有所求,各取所需,富商无论擦上多么昂贵的香水,仍掩不住浓浓的铜臭味;而美丽的女子们尽管拥有再完美的妆容,身穿再华美的衣裳,看在阎京笙的眼底,就像一具具腐败的尸体,因为她们的心犹如纽约的夜晚,黑漆漆的,必须依靠无数闪亮的霓虹才能掩饰。
纽约从来就不是他喜欢的国家,偏偏因为公事,硬被留在此地两个月之久,让他的脾气一触即发。
“阎先生,请忍耐,明天我们就可以回去了。”保镖路奇在一旁安抚着,其实他早己习惯主子的火爆与好恶分明,然而能让阎京笙逗留这么久,的确应该用力鼓掌。
“可是回去之前我还得参加这什么鬼的烂拍卖会!”阎京笙大手一挥,贵气的水晶台灯顿时变成无用的碎片。
他真的很讨厌纽约,偏偏这里是个大矿坑,有无数的财宝可以挖掘。
“亚曼达先生显然委赏识你,拍卖会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的。”路奇手里拿着邀请函,这是纽约新窜起的富豪举办的拍卖会,为了公司好,阎京笙不能爽约。
“我还真荣幸!”阎京笙与亚曼达正在抢夺一个大案子,标的物是曼哈顿中国城外围的一块土地,那地区“钱”景看好,自然争夺纷乱,不过他显然胜券在握,不明白抢输的亚曼达怎么会主动示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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