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的这段期间,简品惇默许了花漾每天窝在他的病房里守夜,有时他会盯著她读书预习;有时她会缠著他说话聊天,但几乎每天早上都是由他叫她起床、催她上学,他发现她赖床的恶习不亚於蕴蕴,一句「五分钟、五分钟就好」通常都是五五相乘,拖到二十五分钟,他身负「闹钟」的重责,定时得下床将她从枕头堆里挖起来。
她的睡颜必定可爱,可是她耍赖的模样就让他很想直接将她从床上踹下去,大不了犯上一条刑事伤害罪。
但对花漾而言,她享受著他每天早晨甫睡醒才特有的低八度嗓音唤醒她的乐趣,虽然他连名带姓地叫她「花漾」,但她喜欢他的声音、喜欢他努力唤跑她的瞌睡虫的坚持,也喜欢他忍无可忍地「摸黑」下床来摇晃她时,双掌传来的温热。
他不会知道,她时常趁著他熟睡时打开床头小灯,悄悄将他看著一遍又一遍,有几次听到他梦呓著法律条文而发笑,当然更开始贪心地希望自己成为他梦呓中的主角,所以她尝试靠在他耳边灌输她的名宇,让他的梦中有她。
正因为她晚上都在忙这种「正事」,导致她早上都很难叫醒。
不过,花漾也不知道,熬夜对简品惇来说是家常便饭,生理时钟也早调到非凌晨不睡,有时假寐只是希望花漾能早早上床去睡觉,别顾著和他说话而忘了明天还得上学,所以她深夜里的举动,他心知肚明,再加上那一声声媲美女鬼呻吟的「花漾……花漾……」让他很难不去注意到她在期望些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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