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光曦微,“得、得”的清脆马蹄声就在跑马地地区响起来。
那不是噪音,并不扰人清梦,却与淙淙的流水声有异曲同工之妙,很能使酣睡的人一边听,一边睡得很舒服。
于彤搬到这区的一层小公寓之后,一住三年,不肯再搬出去,其中一个原因是她舍不得这好听的马蹄声响。
听在于彤的耳里,教她忽尔有种远离尘嚣俗性的舒畅。在闹市中的居停能有住在荒郊的感觉,无疑是难能可贵的。
当然,于彤之所以没有搬走,最主要还是为了方便。
忠实一点说,是为了方便陶逸初来看她。
陶逸初是医生,每天都要到座落于这区的医院巡视病人,于是溜过来,在公寓内逗留一两小时,是绰绰有余的。
且陶逸初可以随时随地有借口就往这区跑,即使是半夜三更,只要一想见于彤的面,他就可以如愿。
试过很多次,还是他妻子亲自开车把他送到医院门口的。作为一个医生的妻子,不应该不习惯丈夫有责任响应病人的呼唤,让医院随传随到。
然后,陶逸初走进医院里,巡视一圈,再走出来,过了马路,就是于彤住的那幢大厦了。
就像这天清晨,陶逸初在天未亮的时候睡到于彤身边来,然后又在马蹄声扬起后离床回家去。
妻子对带看一身疲累归来的丈夫,不会有半点怀疑。主理了一项大手术,所虚耗的精力是不言而喻的,不是吗?
陶逸初离开时,于彤还在贪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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