拔出最后一根金针,于文谦松口气,抹抹额间的汗水,回望孟孟。
“于大哥做得很好。”孟孟接过金针,用酒水擦过一遍,放回皮囊中。
于叔可以放心了,于大哥如此能耐,短短月余就有这般成果,难怪年纪轻轻就成为太医院里头的大人物。
“是你的册子写得够仔细。”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与精力都投注在这上头。
孟孟微微笑着,这是她对于叔的交代,也是对自己的交代。
“于大哥,如果于家有事,你可以先回去,金针之术需要大量练习,济善堂有足够的病人练手,你会学得更快。”
于文谦沉默。
这些天,叔叔、伯伯拿了名帖进皇子府见他,几番劝说,就是希望他到济善堂坐诊,还允诺将二房该得的家产给他。
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,当初他放弃家产时,族人的嘴脸他记忆深刻,如今他们三番两次想让他回去,为什么?
很简单,理由两个,第一,他升了官,三品医官的身分在太医院里可以照应不少亲戚。
再者,他正在学习金针之术一事已经传了出去,若他进济善堂看诊,济善堂的名声肯定会更上层楼,到时再让几个年轻一辈的跟在自己身边学习,正大光明。于文谦并不打算藏私,孟孟都能把这身本事传授给自己了,他为什么不能授徒,救助更多病患?只是族人的自私及大哥被杀之仇,让他无法吞下这口气。
“孟孟想赶我离开?”于文谦莞尔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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