忙碌使日子过得很快。
这一年间最令龚慧安忙碌的事情,半是她的女记者生涯的种种挑战,半是她的新恋情——一个年轻的实习摄影记者汤玛斯。
汤玛斯只有二十岁,金发碧眼,身材魁梧,举止成熟,但笑起来一派天真。
第一次约会是在他们的第一次合作之後。他们共同采访一位甚具知名度但十分难缠的服装设计师,从这位设计师的「城堡」走出来时,她感觉自己像一名刚被释放的囚犯。
相较之下,汤玛斯显得比她有耐心许多。他的笑靥未曾因设计师对於拍照角度的挑剔而终止,随时可以吹出一两声悠闲的口哨。
这么年轻的人,很少这么有耐心。
「汤玛斯,你是个好孩子!」她由衷的说。
「我不是好孩子,」汤玛斯顽皮的笑:「我只是一直在学习如何做一个真正的绅士。」
二十岁,他的早熟叫她吃惊。
「东方美女,一起吃个中饭再回去好吗?」他忽然这么问,口气一点也不像个孩子。
在大太阳下,她眯著眼看他,好像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长大了。他才二十岁呀,怎么口气这么像一个佻达男子。
与他如此贴近,她可以闻出他身上的香味。那是KENNO 东方调的古龙水,这种味道,从他这么一个魁梧男子身上散发出来,似乎嫌太纤弱了些。
「你想吃什么,我请客。」龚慧安笑著说。
「不不不,是我邀请你的,」他对她眨眨眼睛,「我们到法拉盛吃中国菜,你得教我怎么用筷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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