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两三年前写的文字(之所以说是文字而非小说,是因为它实在没多少故事性。抱歉,委屈你的眼球了)。现在翻出来亮相到底有点难为情。
我一直想写一个穿风衣的男人,他用宽大的风衣来包裹心爱的女子。他的爱是不动声色的,是隐忍的。而他的那个小可人,她总是要通过风衣的温度来测量爱意的浓度。
我常常以为,风衣会成全一段爱情。也常常祈愿,会有那么一种偶然,遇上了便可以是永恒。
永恒是个美好的词眼,看在眼里想在心底有幸福满溢的感觉。
对着屏幕敲这些文字时,我本来想让穿风衣的男人唱主角的,可到后来──实在的,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,居然满篇都是那个喜爱紫色的女子在飘来晃去。还有男主角,呃,他好像被我写得痞了那么一点点──我们给他取个小名叫皮皮吧。我原本是想把皮皮塑造得深情些执着些的,但功力不到位,似乎过火了。阅读时,且忽略这个吧,只要知道他是个来自荷兰的穿风衣的新好男人就行了。其它的,不要理好不好。
而关于男女两角的主次问题──本来女主角是和那种小花──勿忘我一样,用以陪衬点缀的,现下且改为女士优先吧,刚好也符合基本礼节。
如果说成功男人的背后有个好女人,那么,幸福女人的背后应该有个好男人吧?所以叫男主角退居二线了。事实上应该让他们地位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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