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纪向晓知道伍诤在玩乐团,她眼睛睁得圆圆的,眨了下,又眨了下。
「……你开玩笑的吧?」数她怎么能不怀疑?那种歌声,那种吉他技巧,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这个乐团前景无「亮」。
「我是鼓手,鼓、手——」伍诤咬牙解释。「吉他和我不熟。」
他当然知道她在怀疑什么,那次自弹自唱是为了抱得佳人归,他才会做出牺牲演出,不然他可是很有自知之明,打死也不会想在公开场合一展歌喉。
纪向晓还是很难置信,以为他们大概是那种自己玩开心的乌合之众,直到他又带她旧地重游,她才整个改观——
四人乐团的气势简直可以跟当今的火热天团比拟,在那间他们初次交谈的夜店,狂肆的风暴横扫全场,众人如痴如醉、气氛高昂,不管认识的、不认识的都high成一片,就连坐在角落的她都深受震撼,激动的恬绪久久不能平息。
他们相会的那一晚,她进来晚了,要是她再早个半小时抵达,就可以当场感受到他们无与伦比的魅力。难怪那次他一出现,缠她的男人立刻转移目标。
「厉害吧?」表演完后,伍诤将她带到休息室,汗水淋漓的他性感得让人想当场剥掉他的衣服。
纪向晓怎么也想不到外表俊秀白净的他,在舞台上居然是奔放热情的狂野派鼓手,激昂的、连迭的、恣意的,当他solo时,只凭着节奏就撼动全场的魅力让她热泪盈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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