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后记啦!
我知道你们有点想扁我,而且这种想扁的心情已经很久了,我能体会。不过别傻了,你们当然扁不到我,顶多只能摔摔你们租来或买来的书聊表悲愤一下喽。
如果没去翻翻以前的序出来看,还真忘了我似乎对你们承诺过她--孟红歌。
好啦,现在有心情写她了,发觉她不是那么难搞的人物,以前一直以为她是呢,真是误会了。
写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,这个故事的雏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,也早就打算从「妹妹」这个身分上去破题着墨,差别只在如何写出令我满意的成果。而今把「妹妹」配到自家,配给卓然,是我比较喜欢的设定,就写了。
第一个版本是打算将她配给收养她的梁姓警官本来应该有的儿子,也写了一万多字。不过每次拿出来瞧,都会愈瞧愈无力,觉得故事性太弱,写来无聊也老套,后来就舍掉了。而后又想出许多版本,但都一再作废,直到这一次,终于搞定。
如果我在书中曾经承诺过要写某人,大抵都是已经为她(他)描绘出故事的雏型,只差认真雕琢的功夫而已。
近几年,我不再轻易说要写谁了,省得你们等书等到气闷,而我也一边发懒一边愧疚的不好过。什么都不要说,少我一张大嘴巴,大家天下太平、相安无事不是很好?
配角为什么吸引人呢?因为他现成又孤家寡人、容易幻想,又有明确目标去跟作者要。相信作者无论如何都能写出读者的期待,就算是再通俗的故事也会因配角名字不同而特殊起来,忘了相同的人物脾性设定,怎可能会有耳目一新的结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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