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店里的喜筵正进行着。
新郎新娘脸上洋溢着笑,同一桌桌的宾客敬酒。
徐晴趁众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新人身上时,偷偷溜了出去,躲在饭店侧门旁的露天休闲椅上,大大地喘了口气。
“呼!真是要命!是谁发明高跟鞋这种东西?简直是残害现代女性!真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女人甘愿受这种折磨?”她喃喃咒骂着。
她迫不及待地脱掉脚上的束缚,皱着眉低头看着已经磨破皮的脚踝。若不是穿着裙子,她早就跷起腿对着伤口频频吹气了。
“要是被警局里的同事看对我这身打扮,不笑掉他们的大牙才怪!”
她心里庆幸没有告诉同事今天她妹妹结婚,更没有邀请他们来台中吃喜酒,否则她就成了警局里每个人茶余饭后的笑柄了。
今天她穿着一袭纯白色连身小礼服,应母亲的要求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,强笑应付那些母亲硬是介绍给她的男子,心里已不知大喊几回救命了。
要不是妹妹与妈妈串通一气,非要她在婚礼上穿礼服出席不可,她怎么可能打扮成这样供人观赏,还跟一群阿谀谄媚的男人坐在一桌?整晚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,眼神像在挑古董似地盯着她瞧,若不是为了顾及家人的面子,她早就发火走人了。
她坐在椅子上,抬着渐渐不再疼痛的双脚,说什么也不要再套进那不符合人体工学的高跟鞋里。她心里琢磨着干脆就这样赤着脚坐计程车回台北,换掉一身不自在的衣服,泡个热水澡,再大剌剌地躺在软软的床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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