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——
晚了一些。
如果霍文初当年不那样坚持要送走小婴,也不会有现在的林远时。
也不会有白手起家的商业神话。
终究,谁也不是圣人。
谁也预料不到将来。
-
婚礼定在一个月以后。
叶婴回到晋城才知道,老爷子早已经把婚礼的一切都准备好了。
叶朗也从江市赶过来,脸上的表情很复杂。
说不高兴吧,不至于。
姐姐有整个林氏宠着,整个四叶集团护着,老爷子疼她,林远时爱她入骨。
他不可能不高兴。
可是说高兴呢,也不是。
还是觉得林远时捡了宝。
人模狗样的,怎么看都配不上自家姐姐。
烦死了。
叶婴却一身轻松。
婚礼的一应物件都不需要她插手,偶尔吩咐两句就是。
林远时最近也很忙,叶婴怀孕之后口味愈发刁钻,林远时特意雇了南方的大厨,每天换着样儿的给她做好吃的。
偶尔林远时还会学着露两手。
叶婴一边吃着草莓糖一边翻看礼单,看到伴郎名单里的一个名字。
“唐疏予???”叶婴踢了林远时一脚:“你们俩乌眼鸡似的斗了这么多年,他能来给你当伴郎?”
林远时笑了笑:“为了让我同意,把一个上亿的项目拱手奉上。”
钱还是小事,赢了唐疏予一局,林远时神清气爽。
叶婴笑起来:“因为我的伴娘就小亭一个,他实在害怕其他哪个伴郎把小白兔叼走吧?”
“是这样,但不仅仅是这样。”
到了婚礼那天,叶婴就明白林远时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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