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文兴起的时候,许多人都在摸索着用白话文作诗作赋,写散文写小说,不过大多水平真是不怎么样,即便是鲁迅先生,那白话文不也读着拗口得很嘛,当然啦,这也是大师的一大行文特点。
各大报刊为了顺应潮流,也是对白话文文章欢迎之至的,不过限于目前的条件,接受标准自然是宽松许多的。
冬秀要是写了白话文,被刊登的几率可比写文言文大多了。
“那倒不用,早有报社跟我约好了,到时候他们要做独家连载的。”
“哦?都有人跟你约稿了?是上次约你在六国饭店吃饭的那位编辑吧。”
冬秀点头应是。
“他对你还挺上心啊!”
嗯,怎么有股淡淡的酸味?
冬秀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样子,噗呲一声便笑了:“想什么呢,我可是很守妇道的好不好!”
你是没问题,可红杏不出墙,也有的是那爱花之人越墙攀折啊。
与冬秀姐相处越久,他越是能感受到她的魅力,他再不敢将她视作普通的旧派女子,也不能轻易拿那新派女子与她相比,她身上那种自在随和、自信大方,是他从来所没见过的,即便是西方女子,也少有她那种独特的气质和魅力,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。
他越想越觉得对方是无事献殷勤。
现在能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已然成了一种荣耀和潮流,多得是那些要么求财、要么求名的无知之人被有心人拿此来引诱的。
冬秀姐倒不是那等会为名利所惑的浅薄之人,可也备不住被人别有用心的哄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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