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我只是很寂寞才和他在一起的。没有动情,也没有动心,只是这一次的陪伴格外的久,直到他白发垂暮的时候,我才觉得自己该离开他了。
于是那一天,我挣扎出那副会逐渐老去的皮囊,回到山中。
妖精没有嗔痴爱欲,说不得伤心,我自然没有那么矫情,转眼便释怀了。山中无聊,妖精们常常聚在一起玩牌九赌钱,我在赌场一向春风得意,也是倒霉,那一日忽然衰运至,输得是倾家荡产,债主是一个典当时光的妖精,一寸光阴一寸金,我欠他七寸金,他便向我要了七寸时光。
这七寸时光,其实颇为无聊。百年之前,我在碧水溪畔捡了一副亡人的皮囊,钻进去坐在溪边玩耍。奕呈便是在这时候出现的。他骑着一匹青骢马,晃悠悠地打盹儿,我端的寂寞,兴高采烈地上前搭讪,后来他带着我走进了这陌陌红尘。
红尘中十分热闹,京城三千繁华场,我与他走马观花经历其中,他不像寻常八旗子弟,会做些风流浪漫的举动,甚至都很少谈情,但是,只要我在他身边,他就从来不曾放开过我的手。
人间有一个词,叫做长相厮守,我与他,也只是长相厮守罢了。
十年、二十年、三十年……七十年。
七十载时光让我的皮囊变得衰老而脆弱,甚至连抬一下手臂都十分吃劲,奕呈也好不到哪里去,他挺拔的身躯已然佝偻,握着我的手会不自觉地发抖,我们常常坐在院子里晒太阳,睡得昏昏沉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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