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浩浩荡荡的祭天队伍从街头延伸到街尾,围观的百姓们热热闹闹地抻长着脖子,叽叽喳喳吵嚷个不停。
叶准混在人群中,一双鹰隼般的眼睛一直盯着队伍的领头人。
那是他今天的目标--当朝右相马天朝。
叶准是个杀手。只要给钱,什么人他都敢杀。也因此在杀手界叶准的名气很响,杀手叶准出手的话,连阎王爷也别想同他抢人。
可是叶准失过一次手。那是在雁城的时候,他收了中间人三千两去刺杀藩邦使臣。谁想半路杀出个黑衣人,交手的时候叶准无意间触到那人的胸口,一个愣神的工夫,对方已经快刀剁下那府尹的人头,转瞬消失在黑暗中。
是个女人。
叶准一直深深地记得,月光下那女子的眉眼清晰可辨,虽然只是惊鸿一瞥,但叶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张脸,简直美得有些伤天害理。
照理说,杀手最忌讳的是动情。
可惜叶准是个多情的人,他只要手里有银子,一准留恋各种风月场所。风月场的姑娘们也喜欢叶准,他出手大方,相貌俊俏,人又风流,姑娘们喜欢他,他也喜欢姑娘们。
温香暖玉,哪个男人不爱。
但是自那一日失手之后,叶准变得有些心事重重起来。
他自十三岁第一次杀人,从未失手过。第一次失手,就败在一个女人手里,叶准实在有些不甘心。
躺在杏儿的怀里,他脑子却还不停地翻涌着那女子的脸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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