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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这种季节,自然不可能在山上过夜,秦时鸥准备的很简单,换上高帮登山鞋和冲锋衣,背上枪扛着弓箭,带着虎豹熊狼四小便出了门。
看到虎豹熊狼都出去了,蹲在薇妮身边打瞌睡的辛巴踌躇了一下,以为有什么好活动,便也不甘落后的屁颠颠跟了上来。
猞猁在雪地里行进没有声音,辛巴又是跟在熊大屁股后面的,这样等秦时鸥发现辛巴也跟上来的时候,他们都已经走到山脚下了。
担心辛巴出什么事,它毕竟还小,跟个大猫一样,在这雪兔都能长十公斤的山里着实是个小不点,便一把抓了过来扔在兜帽里,扛着他上山。
辛巴在兜帽里调整了一下姿势,感觉很舒服,便喜滋滋的眯起眼睛,用小爪子抱着秦时鸥的脖子,脑袋侧在他右边肩膀上,咕噜着大眼睛看四周。
猞猁的毛长而柔软,保暖性非常好,辛巴脑袋靠上来没一会,秦时鸥就觉得暖烘烘的了。
猞猁是一种很怕寒的动物,所以小家伙第一次看到秦时鸥便立马钻到他怀里,它那时候毛没有长长,说起来小布什是它的救命恩人,不是小布什把它带出来,它会冻死在这个冬天里的。
进了山之后,辛巴本能的就翘起了耳朵,这是它的主场,如果只论逃命,那没有什么是猞猁的对手。
当然,山林也是棕熊的主场。
别看熊大很少进山,可是一到了山林里,它便不再是那幅懒洋洋不死不活的样子。小眼睛很警惕的看着四周,走起路来虎虎生威。显然血脉里的地头蛇基因已经觉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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