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缘分这个东西,实在是妙不可言。
该走的,留也留不住;该来的,挡也挡不住。
想当初,凌云刚刚开始修炼的时候,才炼体一层,只是为薛神医压制住忘情噬心蛊,就博得了小妖女薛美凝的青睐,死活要带他去商业街购物,结果就在一个十字路口,遇到了孙家的纨绔子弟孙星,当街欺压庄美凤,然后被凌云所救。
由此开始,这才引得凌云在半月之内两次大闹庄家,第一次还差点儿身死,幸亏人皇笔仙灵气倒灌,让他踏上修真路;
第二次自然是因为庄美凤被净心庵带走,气的凌云怒发冲冠,杀了孙家近百名高手,还把孙天彪大卸八块,并且最终,凌云一路杀到了京城,灭了孙家。
现在孙家覆灭,凌家崛起,凌云离开京城来到了龙虎山,却没想到,他才刚到这里,正在心情忐忑,患得患失呢,庄美凤就出现了。
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
凌云自然大喜过望。
他神识笼罩,只见现在的庄美凤穿着一袭青灰色道袍,许是因为修炼的缘故,身高又长高了两三公分,更显得她身材修长,体态婀娜,只是如今庄美凤已经洗尽铅华,素面朝天,却让她更加拥有了一种飘然出尘之意。
近半年未见,庄美凤如今再也不是酒红色长发,一头漆黑青丝早已过腰,她单手持剑,美丽的丹凤眼纯净无比,只是眼神高傲而有冷漠,处处展现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飘渺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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