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了——做别的不成,做个丈夫是够了。先前她对婚姻绝望,是因为金玉郎实在是不理她,对她从来都是只有客气。
两人隔着餐桌坐了,金玉郎面前摆着清粥小菜。他幼年任性的吃喝,伤了肠胃,所以再怎么饥饿,也不敢由着性子大嚼。土匪窝里一天三顿的热汤面很合他的胃口,如今回了家了,饮食比土匪窝精致了一百多倍,但他到了晚上,也只敢喝粥。
他慢慢的吃,傲雪面前摆着一杯咖啡,她用小勺子缓缓搅着,不急着喝,只爱嗅它的香气。餐厅里有一座小钟,忽然铛铛铛铛铛的敲了一通,正是已经到了晚上九点钟。金玉郎放下筷子,抄起餐巾擦了擦嘴,然后说道:“傲雪,我打算明晚在京华饭店请客。原来你我生分得很,我在外面只和我自己的朋友吃喝玩乐,有什么交际活动,都不带你。这回我要改一改了,明晚请客,你也要出席,还要带上嫂子和大哥。”
傲雪停了手上动作,勉强笑道:“你这好意,我心领就是了。但我是个落伍的人,不会交际,连跳舞都不懂,去了之后不但我束手束脚,还要连累你照顾我,那又何苦来?”
“那我要说明天请客,是为了庆祝我死里逃生呢?你该不该为我庆祝?”
傲雪端起杯子,抿了一小口咖啡,同时想起了衣橱里那件夏天制的新旗袍,那件新装没穿过几次,料子也不错,穿着它应该是有资格见人的,如果明天别下雨别降温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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